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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泰电器: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2022-12-13 18:32:14


(相关资料图)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经审查,我们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整合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为了完成拟出售标的资产的控制权整合,遵循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黄沈箭、彭溆、刘裕龙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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